外观
草图圆角与倒角

草图圆角用圆弧替换尖角,草图倒角用直线切去尖角。它们修改二维轮廓;零件实体边的处理请使用实体圆角与倒角。
支持的选择
| 命令 | 支持的实体组合 | 选择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草图圆角 | 两条直线;一条直线与一段圆弧 | 依次选择两个实体,或单击两者真实共享角点 |
| 草图倒角 | 两条相邻直线 | 依次选择两条直线,或单击两者真实共享角点 |
圆弧—圆弧组合、直线—圆弧倒角、三条以上实体共用的歧义点,以及仅坐标重合但未共享拓扑的点不属于有效选择。
创建草图圆角
- 打开“圆角/倒角”下拉菜单,选择“圆角”。
- 输入半径。
- 按选择表选择两个实体或共享角点。
- 检查黄色圆角预览和保留侧。
- 单击属性面板确认,正式创建圆角。
可用选项:
- 保留受约束角点:尽量保留与原角点有关的设计约束语义。
- 标注每个圆角的尺寸:为创建的圆角添加半径尺寸。
半径过大、源实体太短或几何方向无有效相切解时,无法形成有效圆角。应减小半径或延长源实体。
半径暂时超出可修剪范围时,旧预览会立即消失;参数恢复到有效范围后,预览会基于原选择重新生成。
创建草图倒角
- 选择“倒角”。
- 选择参数模式。
- 输入距离和角度。
- 选择两条相邻直线或共享角点。
- 检查创建结果。
倒角支持两种参数模式:
- 角度距离:输入距离 1 和角度。
- 距离—距离:输入两侧距离;启用“相等距离”时两侧使用相同值。
角度—距离模式中,距离 1 应用于第一条选择实体,方向角从第一条实体朝第二条实体测量。方向角越过第二条实体或无法形成有效倒角三角形时,操作会被拒绝;请减小角度或距离后重试。
当前倒角在完成有效选择后立即创建。属性面板中的“撤消”可回退本次倒角命令内最近的创建;退出命令后使用文档级撤销。
选择共享角点
共享角点必须是两条受支持实体共同使用的真实端点。圆心、中点、象限点、孤立点或两条未分割曲线的视觉交叉点不会被当作有效角点。
若一次点选角点没有产生预览:
- 放大确认该点是两条实体的端点。
- 检查是否有第三条受支持实体也连接到该点。
- 改为依次选择两个源实体。
- 检查当前模式是否支持该实体组合。
对轮廓和尺寸的影响
圆角或倒角会缩短源实体并插入新实体。引用源实体整段长度或原角点的尺寸可能需要更新、删除或重新附着。完成后应检查:
- 新圆弧或倒角线是否位于预期侧。
- 相邻端点是否真实连接。
- 闭合区域是否仍上色。
- 原有尺寸和关系是否仍有效。
- 撤销/重做是否完整恢复角点结构。